意大利米兰威尔第国际声乐比赛2019

举行地点:香港
比赛日期:2019 年 8 月 18 至 24 日
参赛费:复赛 – 人民币 1,500 元; 决赛 – 人民币 1,500 元
* 如该组别只设一轮赛事,将以人民币 1500 元作为参赛费
截止报名日期:2019 年 6 月 20 日

比赛组别

参赛对像

1. 各组参赛选手声部不限。

2. 中学生丶本科生丶研究生丶青年教师丶演员丶业馀选手均可参赛。 (年龄不限)

一) 外国艺术歌曲组

包括 : 十七丶十八世纪作曲家的声乐作品,如受难曲丶神曲丶弥撒丶康塔塔丶音乐会咏叹调等。语言要求用原文演唱 (作曲家不限,语言种类不限)。
初赛 (共 3 首曲目,总曲目净时长不超过 15 分钟) 自选一首
决赛 (共 3 首曲目,总曲目净时长不超过 20 分钟) 评委选唱一首

二) 外国歌剧咏叹调组

语言要求用歌剧原文演唱(作曲家不限,语言种类不限)。
初赛(共 3 首曲目,总曲目净时长不超过 15 分钟)自选一首
决赛(共 3 首曲目,总曲目净时长不超过 20 分钟)评委选唱一首

三) 外国歌剧片段和重唱组

歌剧片段和重唱均采取一轮制进行名次排列,自选一首曲目演唱,时限 15 分钟以内。

四) 中国作品组

初赛(共 3 首曲目,总曲目净时长不超过 15 分钟)自选一首
决赛(共 3 首曲目,总曲目净时长不超过 20 分钟)评委选唱一首
包括 : 古曲和为古诗词谱曲的创作歌曲;中国传统民歌丶改编民歌或中国艺术歌曲 ; 自 2006 年 1 月 1 日以後创作的中国作品。

五) 中国歌剧组

初赛(共 3 首曲目,总曲目净时长不超过 15 分钟)自选一首
决赛(共 3 首曲目,总曲目净时长不超过 20 分钟)评委选唱一首

六) 中国歌剧片段和重唱组

歌剧片段和重唱均采取一轮制进行名次排列,自选一首曲目演唱,时限 15 分钟以内。

获奖名额

一等奖 : 一名
二等奖 : 二名
三等奖 : 三名
金奖丶银奖丶铜奖 : 若干名

总决赛比赛须知

1. 除第三组「外国歌剧片段和重唱组」,和第六组「中国歌剧片段和重唱组」只设一轮赛事外,大赛其他组别均分为复赛丶决赛两轮。所有演奏必须采用钢琴伴奏形式。
2. 参赛曲目如有更改,必须在 2019 年 6 月 20 日前向组委会申报,比赛期间不得更改曲目。
3. 参赛选手应自带钢琴伴奏。无钢琴伴奏选手可根据组委会提供的官方钢琴艺术指导老师相关资料及联系方式,自行联系,费用自理。
4. 现场比赛选手必须准时抵达组委会指定地点,携带本人护照或身份证原件到组委会指定的地点报到和抽签。若未按时报到,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 参赛者出场顺序由抽签决定,因故缺席抽签的选手将视为弃权。
5. 在总决赛现场比赛过程中,现场比赛参赛选手需要身着演出服装或正装。
6. 评委在参赛选手演唱过程中有权打断其演唱。根据参赛选手的表演质量,比赛评委会有权决定部分奖项空缺。比赛评委会对各轮比赛的评定为本比赛不可改变的最後决定。
7. 比赛期间,参赛选手未经威尔第声乐大赛组委会许可,不能与评委交流或接受辅导帮助。若发现此类现像,该选手将被取消参赛及获奖资格 ; 如在获奖证书颁发後发现此类现像,该选手的获奖证书将被宣布无效 ; 同时组委会将在比赛现场及官方网站发布上述决定的通告。
8. 每轮比赛後组委会只公布晋级选手的名单。

附则
1. 安全保险:威尔第声乐大赛组委会郑重建议参赛选手自行购买相应人身及财产损害保险,并对比赛期间发生的下列意外均不承担责任:
– 参赛选手任何的人身丶物质及精神上的损害。
-参赛选手造成他人任何人身丶物质及精神上的损害。
– 选手陪同人员自身或造成他人,任何人身丶物质及精神上的损害。
2. 如发生本章程中没有规定的问题,最终解决将以威尔第声乐大赛组委会意见为准。
3. 任何与本次比赛有关的法律事宜须适用中国法律,并由事件丶行为发生地法院管辖。凡申请报名者在参赛报名表中签名後,即视为同意本章程中所有内容并承诺遵行。
4. 若有任何争议,本章程将作为解决争端的依据;威尔第声乐大赛组织委员会对本声乐比赛享有最终解释权。

注:
1. 威尔第声乐大组委会有权视参赛选手人数对奖项做适当调整。
2. 总决赛获奖选手将获得威尔第声乐大委员会颁发的预选赛获奖证书,参加预选赛获奖者音乐会。
3. 有机会与国际音乐经理人签订演出合约。
4. 组委会有权视参赛选手人数对奖项做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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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妥的报名表可电邮至 : 1522838298@qq.com

查询电话 : +86 13917710231

联络人 : 程智先生

截止报名日期 : 2019 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