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日期:2018 年 8 月 20 日 – 8 月 27 日
賽事介紹
為促進中國聲樂發展與國際聲樂教育真正接軌,為學習美聲唱法的學生、教師、藝術人才搭建一個國際性的交流平台,大賽組委會邀請來自全球著名的歌唱家、聲樂教授、指揮家、音樂藝術指導、歌劇院總監、音樂經紀人作為評審團,旨在為中國的古典美聲,歌劇等聲樂人才提供國際性的比賽,更有可遇不可求的與歐洲著名歌劇院和歌劇經紀公司簽約合作的機會,以它山之石,助推中國聲樂人才快速成長,為中國歌劇行業「輸血造血」。為助推中國的聲樂人才走向世界歌劇舞台貢獻其棉薄之力。
主辦單位:歐洲大西洋藝術基金會、意大利博洛尼亞市政府意大利博洛尼亞音樂學院、意大利博洛尼亞歌劇院意大利博洛尼亞音樂博物館、Phoenix Art Network
承辦單位:香港國際音樂節
特別鳴謝:中華人民共和國意大利駐華使館文化處
大賽評委會主席
Guenko Guechev根克.葛舍夫
大賽評委會藝術總監
Nicoletta Conti尼科萊塔.孔蒂
大賽評委會副主席
劉維維
大賽評委
張策
大賽評委
高曉東
大賽評委
容世杰
俄羅斯馬琳斯基劇院第九屆裡姆斯基.科薩科夫國際聲樂比賽評委,俄羅斯夏裡亞賓國際音樂節特約藝術家,美國莫爾里國際音樂節特約專家,俄羅斯馬克沁.米哈依洛夫國際聲樂比賽常任評委。
大賽評委
陶娜
大賽評委
孫健
大賽評委
雷岩
大賽評委
文曙光
大賽評委
劉穎
大賽評委
李欣諭
賽事章程- 報名要求
中學組(在讀初、高中學生)
大學組(在讀大學學生)
青年藝術家組(在讀研究生、教師、藝術團體及相關職業從事人員年齡 38 歲以下,含 38 歲)
(2)凡年齡在 14 ~38 周歲之間(1979 年 3 月 20 日以後至 2003 年 3 月 19日以前出生)的選手,均可報名參加比賽,參賽者國籍、種族、性別不限。
曲目要求
(1)歌劇詠歎調組
A 第一輪視頻初賽(發送到組委會指定郵箱)
大學組:自選 1 首外文曲目演唱
青年藝術家組:自選 1 首外文曲目演唱
B 第二輪現場決賽
自選 1 首完整外文曲目演唱
C 第三輪現場決賽由評委在選手報的三首曲目中抽選一首演唱
(2)藝術歌曲組
要求其中一首必須選自十七、十八世紀作曲家的古典聲樂作品,包括受難曲、神曲、彌撒、康塔塔、音樂會詠歎調等,語言要求用作曲家譜寫的原文演唱。
(包括:德國藝術歌曲、法國藝術歌曲、俄羅斯藝術歌曲、英國藝術歌曲、義大利藝術歌曲等。作曲家不限,語言種類不限)
A 第一輪視頻初賽(發送到組委會指定郵箱)
中學組:自選 1 首外文曲目演唱
大學組:自選 1 首外文曲目演唱
青年藝術家組 : 自選 1 首外文曲目演唱
B 第二輪現場決賽自選 1 首曲目演唱C 第三輪現場決賽
由評委在選手報的三首曲目中抽選一首演唱
比賽須知
(2) 參賽曲目如有更改,必須在 2018 年 7 月 31 日前向組委會申報,比賽期間不得更改曲目。
(3) 參賽選手應自帶鋼琴伴奏。無鋼琴伴奏選手可根據組委會提供的官方鋼琴藝術指導老師相關資料及聯繫方式,自行聯繫,費用自理。
(4) 現場比賽選手必須於 2018 年 8 月 20 日 16 時前準時抵達組委會指定地點,攜帶本人護照或身份證原件到組委會指定的地點報到和抽籤。若未按時報到,組委會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參賽者出場順序由抽籤決定,因故缺席抽籤的選手將視為棄權。
(5) 在現場比賽過程中,現場比賽參賽選手需要穿著演出服裝或正裝。
(6) 評委在參賽選手演唱過程中有權打斷其演唱。根據參賽選手的表演品質,比賽評委會有權決定部分獎項空缺。比賽評委會對各輪比賽的評定為本比賽不可改變的最後決定。
(7) 比賽期間,參賽選手未經組委會許可,不能與評委交流或接受輔導幫助。若發現此類現象,該選手將被取消參賽及獲獎資格;如在獲獎證書頒發後發現此類現象,該選手的獲獎證書將被宣佈無效;同時組委會將在比賽現場及官方網站發佈上述決定的通告。
(8) 每輪比賽後組委會只公佈晉級選手的名單。
報名費用
(2)旁聽人員需要交納旁聽費用 1000 元人民幣,包括現場初賽、決賽觀摩、頒獎音樂會、高峰論壇門票費用
(3)任何情況下交納費用均不予退還。
大賽獎項
(2) 評委會特別獎:評委會主席特別獎、評委會最具潛力獎、評委會優秀指導教師獎、評委會優秀鋼琴伴奏獎
(3) 每位參賽選手將獲得評委的書面評估
(4) 參加比賽系列活動的老師將獲得主辦方頒發的“聲樂教育研修證”
(5) 獎學金
一等獎 10000 港幣
二等獎 5000 港幣
三等獎 3000 港幣
系列活動排程
8 月 20 日
參賽選手、旁聽人員現場簽到、參賽選手抽籤
8 月 21 日、22 日
現場複賽
8 月 23 日、24 日
現場決賽
8 月 25 日
中意聲樂教育高峰論壇
8月26日
頒獎音樂會
8月27日
離開香港
* 組委會根據實際情況保留調整的權利,具體時間安排將另行通知。
附則
2、如發生本章程中沒有規定的問題,最終解決將以組委會意見為準。
3、任何與本次比賽有關的法律事宜需適用中國法律,並由事件、行為發生地法院管轄。凡申請報名者在參賽報名表中簽名後,即視為同意本章程中所有內容並承諾遵行。
4、若有任何爭議,本章程將作為解決爭端的依據;比賽組織委員會對本章程享有最終解釋權。
交通食宿
2、組委會將為學員推薦賓館,請聯繫組委會給予預定
3、聯繫電話:15210067123李老師